蓝委提案适用期薪资至少80% 劳动部长回应了

劳动部长许铭春13日回应,相信立委提案立意良善,但劳工不会因为处于适用期就排除劳基法适用。(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日前提出欲修正《劳动基准法》,使「试用期法制化」,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则质疑,等同雇主能给比22k还低薪资。劳动部长许铭春13日回应,相信立委提案立意良善,但劳工不会因为处于适用期就排除劳基法适用。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13日审查立委提案《工会法》、《劳动基准法》、《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修正草案。

针对国民党立委欲提案修正劳基法,使试用期薪水低于应聘工资80%,劳动部长许铭春会前表示,相信立委提案出发点良善,只是法令如何设计得更完善,保障劳工权益、劳资和谐,可以充分讨论,但处于适用期的劳工权利义务范围,劳资双方都必须遵守,并不会因为适用期,就排除适用劳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