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共筑下的「一个中国」陷阱

萧俊铭

日前,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会面老调重弹地重申「国共两党理应坚持一个中国立场、共同维护一个中国框架」以及「都用一个中国框架定位两岸关系」等内容,引发国内反弹与「卖台」质疑;吴伯雄先生则反击,认为这些都是否认中华民国宪法的「荒唐」说词。其实,这样的争论已非鲜事,肇因台湾内部的蓝绿阵营,长期以来,对于「一个中国」的解读与攻防,都是深陷于国内法性质的宪法层面攻防,但却忽视了中国长期主张的「一个中国」说法,其主要的法律战场战略目标,其实是在国际领域,并非宪法这种国内法领域。

国际法着重国际关系行为先例的累积与遵循,中国正快速与不断累积法律战上的筹码,以图消灭台湾具备「国家」之国际关系行为主体身分资格。国际关系行为上,是以「国家」为行为之主体,其与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之互动往来为内容,虽说国际法是行使这些行为之规范,但是,国际法之实质内容与实践上,仍是以国际关系行为的先例为重。而这也正是中国在国际活动或国际组织上,穷尽一切力量来阻止或断绝台湾以「国家」的国际关系行为主体身分,进行国际关系行为之故。

不幸的是,台湾内部类如吴伯雄这样的人士,〈有意或无意?〉未能觉察国际法上的攻防与中国的算盘,只着眼及自限于宪法的自我解读与辩解〈绿营也被牵引至这种法律战的「小阵地」,甚至引发内部路线之争〉,实在是一大错误矣!因为,宪法所规范之事项,其法效并不及于国际社会中之国际关系,均只适用于自己国家体制内,故强烈属于国内法之性质。而中国在国际法法律战上之战略目标,是要建立国际关系行为先例,快速与不断累积法律战上的筹码,以图消灭台湾具备「国家」之国际关系行为主体的身分与资格。台湾内部局限于宪法上的辩解与胶着,只是空耗在「见树不见林」之中。

「一个中国」是中国政府武力侵台预做的战争法理准备,以克服联合国宪章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等之国际法上障碍与消弭国际干预之可能。在联合国宪章中,明文约束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以及严禁「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在中国至今仍不舍弃「武力侵犯台湾」的选择下,这势必成为中国发动武力的国际法上之障碍,甚至引发国际干预,增加困难度。而联合国宪章之禁武原则约束的适用,是在于「国际关系」的纷争,而这也是中国要处心积虑避开的法律要件,为武力战争预先清除国际法法理上的障碍。

在这样的前提与目标下,对中国而言,台湾不论使用何种国名,中国都必须要设法消灭与阻止台湾具备「国家」的地位,以避免台海两岸争议,甚至武力冲突时,在国际间被视为「国家」与「国家」间的「国际关系」行为与争议,以达到避开联合国宪章约束的企图,并减少国际间得以干预或介入之依据。

「一个中国」原则的影响,并不只是懂不懂得或是否不否定宪法的问题;若是不能审慎了解与判断「一个中国」框架在国际上对于台湾的杀伤力,透彻了解中国在国际法法律战上的目标与战略,实很容易自我丧失国际法理上的筹码与保护。国民党人士如此积极与紧密地唱和共产党的「一个中国」框架,只是不断流失台湾在国际法法律战场上的优势

作者萧俊铭,新北市淡水区,大毕,助理。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大家的意见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