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冒用名义招揽会员」 台南立委参选人李武龙控告违反选罢法

国民党台南市第二选区立委参选人李武龙,前往台南地检署按铃申告指控有人冒用他的名义招揽会员涉嫌抹黑栽赃违反选罢法。(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国民党台南市第二选区立委参选人李武龙,11月25日下午2时许,前往台南地检署,在律师的陪同下按铃申告,指控有人冒用他的名义招揽会员,涉嫌抹黑栽赃违反选罢法。

李武龙指出,日前台南麻豆有人假借竞选总部及多个工会社区名义向外招揽揪团,只要缴交费用就能参加餐会旅游、拿礼品及年终尾牙等,总部在11月16日接获支持民众反映后,立即向警方举报,要求警方调查厘清一切。但这种涉嫌冒用他的名义招揽会员情事,恐有影响致选举不公,影响其当选的意图,故正式向台南地检署提出告诉。

李武龙在申告中提及经民众反应之后立即向麻豆警察分局举报,以免有更多的民众受骗。且被告此一诈欺敛财的行为,已经在选区造成影射告诉人贿选的负面影响,被告显然有意图使告诉人不当选,以传播告诉人父子为其招募行为担任会长顾问之不实事项,足以损害候选人

李武龙强调投入选战后,坚持一步一脚印,走遍大街小巷,跑遍选区内的13个行政区、160个里,倾听大家心声,并将需求转化为政见,期以优质政策吸引选民,拒绝以抹黑、贿选方式赢得选战。李武龙深信检察官调查下,能够厘清案情是否为有心人栽赃抹黑,他静待地检署的调查。

台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黄龄慧,接获麻豆区贿选情资,于11月19日指挥台南市警局法务部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台南宪兵队执行搜索及传唤,搜索地点1处,及会同协办检察官多人,共传唤讯问人数共31人。

检察官讯问后认为李姓社团人员涉嫌违反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贿选罪嫌重大,且有隐匿、湮灭罪证及串证之虞,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经法院裁定羁押禁见,郑姓共犯亦涉嫌违反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贿选罪嫌重大,然无声请羁押必要,谕知具保5万元。

据了解,台南地检署接获贿选检举情资指出,台南市有社团等单位,发出招募会员200人的宣传单,指每人缴1200元,会员每年可会餐4次以上,每年全台省旅游10次以上,旅游另缴费用;参加会员每人可领取香肠5节、鱼丸8粒、可口奶滋2条,另有通知单指12月16日将举办年终尾牙,被指控涉嫌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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