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总长接班人 蔡英文提名台中高分检检察长江惠民

▲江惠民。(图/翻摄台中高分检官网)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总统英文30日提名现任台中高分检检察长江惠民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总统府并于今日送交咨文至立法院秘书处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表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颜大和任期于5月7日届满,总统依据《法院组织法》第66条第8项之规定,提名江惠民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

黄重谚说明,检察总长须具备《司法人员人事条例》第16条各款规定资格之一,并有领导才能者;被提名人江惠民符合第16条第3款:「曾任简任法官检察官十年以上,或任简任法官、检察官并任司法行政人员合计十年以上者」资格款项

江惠民现年63岁,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现任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检察长历任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法务部常务次长等职,学、经历均优,能力备受法界肯定。

黄重谚表示,江惠民历经法务部及检察系统工作将近37年,在检察体系历练资历完整,曾侦破张金涂检察官遭枪击案件;为死囚郑性泽声请再审,促成郑性泽无罪定谳;代表法务部参与外交部组团赴美争取将我国自毒品转运国名单除名;协办立法院第四届第四会期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相关工作;于担任法务部常务次长期间,并督导筹备设立法务部廉政署。此外,江惠民参与1999年及2016年两次全国司法改革会议,深知民间对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愿意全力投入改革行列

为了落实司改目标,并符合国民期待,蔡英文征询法界及民间社会意见考量人选才学德望,决定提名江惠民为新任检察总长,送交立法院行使同意权。蔡英文期盼立法院支持本次新任总长提名,将人事同意案列为优先处理议案,并能顺利通过。

提名咨文内容如下:

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颜大和任期于107年5月7日届满,兹依据法院组织法第66条第8项之规定,提名江惠民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咨请

贵院同意见复后任命。此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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