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总长接班人 蔡英文提名台中高分检检察长江惠民
总统蔡英文30日提名现任台中高分检检察长江惠民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总统府并于今日送交咨文至立法院秘书处,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表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颜大和任期于5月7日届满,总统依据《法院组织法》第66条第8项之规定,提名江惠民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
黄重谚说明,检察总长须具备《司法人员人事条例》第16条各款规定资格之一,并有领导才能者;被提名人江惠民符合第16条第3款:「曾任简任法官、检察官十年以上,或任简任法官、检察官并任司法行政人员合计十年以上者」资格款项。
江惠民现年63岁,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现任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检察长。历任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法务部常务次长等职,学、经历均优,能力备受法界肯定。
黄重谚表示,江惠民历经法务部及检察系统工作将近37年,在检察体系历练及资历完整,曾侦破张金涂检察官遭枪击案件;为死囚郑性泽声请再审,促成郑性泽无罪定谳;代表法务部参与外交部组团赴美争取将我国自毒品转运国名单除名;协办立法院第四届第四会期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相关工作;于担任法务部常务次长期间,并督导筹备设立法务部廉政署。此外,江惠民参与1999年及2016年两次全国司法改革会议,深知民间对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愿意全力投入改革行列。
为了落实司改目标,并符合国民期待,蔡英文征询法界及民间社会意见,考量人选的才学德望,决定提名江惠民为新任检察总长,送交立法院行使同意权。蔡英文期盼立法院支持本次新任总长提名,将人事同意案列为优先处理议案,并能顺利通过。
提名咨文内容如下:
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颜大和任期于107年5月7日届满,兹依据法院组织法第66条第8项之规定,提名江惠民为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咨请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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