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文化不等于狩猎权 动保团体向大法官陈情

狩猎文化不等于狩猎权,动保团体法官陈情。(林伟信翻摄)

原住民狩猎案,司法院大法官本月9日开庭审理后,将择期宣示释宪结果动物保护组织今发起联合陈情行动,前往司法院前表态诉求,他们主张「狩猎文化」绝不等于「狩猎权」,希望大法官们衡平考量原住民族文化与生态保护法益,维护族群和谐与环境生态。

动保团体主张,为了替此案中最弱势的动物发声,向大法官们及社会提出呼吁,狩猎行为不该是任何特定族裔个人的「权利」,环境和生态保护同为宪法基本国策保障的法益,不同族群各有狩猎、渔猎方式,确实有必要制定适当规范管理狩猎、渔猎行为。

原住民狩猎引发争议,大法官9日召开辩论庭,声请释宪的原民及法官主张,限制使用「自制猎枪」且须事先申请属违宪,但内政部警政署代表则认为,枪枝管制有必要性,不宜全面开放。庭末审判长谕知将择期宣示释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