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3亿元!常州集中发了一批房票

“房票能当钱用,还能享受奖励

我们一家人都觉得挺好”

9月24日

龙江路以西产业园区

新桥街道住宅房屋搬迁项目

(下称“新桥龙江路以西项目”)

启动房票集中发放仪式

新桥居民邹先生领到新北区

第“001号”房票后

难掩兴奋

这也是常州市迄今为止

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发放

涉及499张房票

543户居民

金额达11.53亿元

新桥龙江路以西项目是我市房票政策颁布后,全市使用房票安置的规模最大的项目,也是新北区首个实体房票安置项目,涉及新桥街道郭塘桥、茶庵及孙家巷3个村委、543户居民。

此次拆迁安置

采取人口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

货币安置以“房票+现金”相结合

在固定期限内

居民可使用房票

在房源库内自行选择购买商品房

什么是房票?

房票安置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政策,将被征收人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约定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种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是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补充。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购房,征收人还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房票的使用除房票持有人外,其近亲属也可以作为房票的使用人,其中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使用房票还有奖励

此次新北区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人应在房票使用期限内购房使用,按房票使用金额给予奖励,购房日期以购房合同备案日期为准,6个月内购房使用的奖励8%,第7个月-12个月购房使用的奖励6%。逾期未使用的,被搬迁人可向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领取未使用的房票票面金额及对应补贴(按未使用房票票面金额的3%计算)。房票补贴及使用奖励在房票到期(核发满12个月后)兑付时一并结算。

拆迁户王师傅家中共有4口人,拆迁面积约470平方米,拿了两套安置房后,货币补偿还有结余就申领了房票,王师傅说:“我还想在房源库中在选一套心仪的商品房,而且还能享受政府的房票使用奖励,相当于又优惠了。”

来源:常报新媒体、常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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