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期水稻保險投保期1至3月 完成程序才能獲賠
水稻收入保险自民国111年起开办,其中「基本型」虽无须缴费,农业部全额补助;农金署提醒农民,113年1期作投保期间从113年1月1日到3月31日止,若没完成投保程序,将无法获理赔。
农业部农业金融署发布新闻指出,水稻收入保险自111年开办,分为「基本型」及「加强型」,其中「基本型 」保险为全面纳保项目,农民无须缴纳保险费,农业部全额补助,理赔基准为各乡镇市区平均产量减产超过2成,每公顷可获理赔新台币1.8万元;但是农民若没有完成投保程序,将无法获得保险理赔,务必要投保。
农金署并说,为保障实际耕作者权益,水稻收入保险为实际从事稻作生产者才可以投保,若不是为土地所有权人,又无法取得租约,本人可用切结方式办理投保;有关水稻收入保险相关法规、表单、问答集等,可至农业金融署及财团法人农业保险基金网站下载参阅。
另外「加强型」则提供没有申报公粮的农民自由选择加保,并区分为一般加强型及优质加强型,两者保费相同;优质加强型仅限「契作集团产区营运主体」,或取得「有机」、「产销履历」或「友善环境耕作」验的农民可加保,能获得较高的理赔金额,借此引导农民种植高品质稻米,提升产业竞争力。
而「加强型」的保费,农业部补助1/2,部分县市政府也有加码补助,农民最低只要缴交1成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