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省份陆续出台税费征管保障办法,释放什么信号

税务部门正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强化税费征管,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开了《重庆市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下称《办法》),推出39条举措以明确税务等各方税费征管服务职责,以加强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完善税费治理机制,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办法》今年8月1日施行。

第一财经记者统计发现,近年来宁夏、四川、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福建、天津、安徽、陕西、山西、辽宁、贵州、新疆、甘肃、西藏及重庆等17个省份都出台了类似的税费征管(及服务)保障文件。湖北、内蒙古等地今年也就当地税费征管文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李建军告诉第一财经,目前不少省份制定类似的税费征管服务保障办法,其共同之处在于税费征管和服务并重,既是保障税费征管入库的办法,又是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办法。

为何地方近年都出台税费征管服务保障办法?

中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田彬彬告诉第一财经,事实上早前不少省份都有税收保障办法文件,但随着近年来社会保障费、部分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征收,税务不再仅限于征管税收。2021年中办国办发文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社会协同、强化税收司法保障,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等,因此在增强税收法治等要求下,不少省份出台新的征管文件不仅涵盖了税,还包括了社保费、非税,并明晰各方税费征管职责,加强各方信息共享,强化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保障。这相当于在此前各地税收征管保障文件的一个更新。

有地方司法部门在谈及制定新的税费征管保障办法时坦言,非税等收入划转税务征收后,形成了“税费并重”的征收格局,但“税主费辅”的保障局面仍未改变。后期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非税项目还要扩围,面对地方财政收入压力,此前法规已经不能满足税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深度协作配合的要求,需要借助立法加以保障,这是保障组织税费收入的迫切需要。

上述17个省份出台税费征管(或服务)保障文件中,谈及制定文件的目的主要有两点,即加强税费征管工作以保障税费收入,及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各地税费征管保障文件中,明确了税务及其他相关部门在税收、非税收入、社保费征缴等方面职责,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其他部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等,从而强化税费征管,理顺税费征管工作机制,构建税费共治新格局。

比如,《天津市税费征收保障办法》明确,着力构建本市税费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常态化机制,要求有关部门将税费征缴所需信息按需或定期共享至“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全面、准确、有效、可用。

李建军表示,重庆上述《办法》在税费征管和服务中注重协同,既有部门协同,又有税企协同、与第三方协同,跨区域协同等等。其中《办法》提出“推进川渝地区税费政策趋同、执法标准统一、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实现税费征管和服务一体化”,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

他表示,重庆上述《办法》一大亮点,是强调数智化征税收费,从数智系统集成联通、数据共享等对以数治税管费提供了比较具体的依据,以技术和数据提升征税收费规范化,降低税费征纳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税费服务也是各省出台税费征管新文件的一大亮点。

比如,《安徽省税费征管与服务保障办法》明确税费一体化服务机制、健全纳税服务机制、推进银税互动服务。并突出监督保障,明确政府责任、明确税务部门自我约束、明确社会监督、审计、财政监督。

李建军表示,重庆上述《办法》明确鼓励以纳税信息服务中小企业信贷,超越银税互动,为税务机关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多可能和空间。另外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纠纷调处化解税费争议,以化解征纳矛盾,降低征纳成本、社会成本,提升税费征纳质效。

田彬彬表示,中国税收征管逐步走向规范化,上述各地出台相关文件也是税费征管规范化的一大体现,而企业等经营主体对此也有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