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槟榔西施有电眼 见千元钞上「4个字」 揪出伪钞奥客

17岁槟榔西施有电眼,见客人付款的千元钞上「4个字」,揪出伪钞奥客。(高佩琦翻摄)

高雄市一名张姓女子4月19日下午,在凤屏二路上一间槟榔摊顾店时,有男子持千元假钞购买槟榔后快速驾车逃逸,张女来不及拦车,报警处理后,中庄所专案小组积极调阅监视器,当天晚上就逮获犯嫌,后续依诈欺罪、伪造货币罪嫌函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警方调查,林园分局中庄派出所4月19日接获民众报案,在凤屏二路一间槟榔摊有民众拿假钞消费,警方立即到场了解,张女表示当时一台深色汽车停于店前,副驾驶座的男子大喊要买200元槟榔,张女便连忙拿槟榔和找零800元走出槟榔摊。而该男子先把槟榔及找零拿走,再将一张对折的千元纸钞塞给她后,就快速开车驶离。张女走回摊位时打开纸钞一看,才发现收到一张假钞,但已来不及拦车,想着被老板怪罪,一天的收入可能就此没了,连忙报警处理。

17岁槟榔西施有电眼,见客人付款的千元钞上「4个字」,揪出伪钞奥客。(高佩琦翻摄)

17岁槟榔西施有电眼,见客人付款的千元钞上「4个字」,揪出伪钞奥客。(高佩琦翻摄)

中庄所员警张安成、白光中获报后沿途调阅监视器,查出嫌犯使用之汽车车牌号码,警方以车追人,当天21时许通知到32岁的张姓驾驶,以及坐在副驾驶座23岁宋姓男子到所说明案情后,经了解该假钞是宋男的朋友欠他钱,对方还钱的时候夹带在里面的,但宋男对于他朋友的资料却交代不清,警方讯后依诈欺罪、伪造货币罪嫌函送高雄地检署侦办,并将持续追查假钞来源。

林园分局呼吁,违法使用假钞,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勿因一时贪念而触法;而店家于收受纸钞时,记得摸一摸、看一看、转一转,注意假钞辨识,不要让歹徒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