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伪钞搭小黄换真钞 得手900元判关4年

王姓男子拿着千元假钞利用深夜车室灯光晦暗,同一晚3度搭百元车资计程车,骗取司机找零换真钞。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结,法官认为王2次未遂;一次得款900元,依3个行使伪造通用纸币罪判王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本案可上诉。

王男是在前年12月9日凌晨1时50分起,在台北市万华区前后三度拦搭计程车,约莫都搭车资100元左右的车程,都以千元假钞付车资,其中1次骗过司机「找回」900元真钞;另两次则未得手,案经受害司机报警查获。

北院审理全案,法官认为王先前有行使伪钞前科,这次又不思正途获取钱财,不但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也破坏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威信,更助长伪钞流通的可能,但考量他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所得利益不高,两次未遂犯行各判刑1年2月;1次既遂则判刑2年4月,合并执行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