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醉女学员脱衣吻胸验出DNA 补教名师辩「她没反对」赔偿65万

宋姓名师遭判刑赔偿。(图/翻摄自Google Maps)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普考行政学一名宋姓名师,在高雄公职补习班教课,却被一名女学员控诉,利用餐叙趁女方酒醉后,将人带到饭店,并压在床上强吻胸部,期间对方激烈反抗大骂才作罢,高雄地院审理时,他否认犯行,但女学员的胸部验出他的DNA,被依照强制性交未遂判刑3年4月,民事赔偿65万。

判决指出,拥有博士学位的宋姓补教名师,2016年间在高雄某公职补习班教行政学,由于该名女学员常向他问问题,他便以介绍已考取的学姐名义,10月18日约至居酒屋餐叙,但学姐并没有到场,只有其他男性的补教老师,之后提议到酒吧续摊,等女学员喝醉后,假藉搭计程车送对方回家,却是开到某间饭店。

女学员控诉,宋姓教师强行将她压在床上,脱下她的衣物,并且摸胸亲吻过程中她不断大叫反抗,宋才作罢,她以不会说出去为由才逃出报警。不过宋姓教师到案时则否认犯行,只承认有餐叙,不过女学员的胸部验出他的DNA,他才坦承有亲吻不过并没有企图性侵,当时女方没有反对,之后要和解也遭到拒绝。

检方依照强制猥亵罪起诉,不过法院审理时主动变更为强制性交未遂,因此依照强制性交未遂罪嫌判刑3年4个月,民事赔偿部分,则判赔65万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