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刷卡开房间还共进早餐 OL事后竟告遭捡尸
▲一名OL日前和男性友人开房间,事后却反控遭对方捡尸性侵。(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一名30岁的男子,日前和20多岁的OL友人一同到居酒屋餐叙,2人席间都有喝酒,在酒精的催促下又到饭店「续摊」。事后OL发现自己睡在饭店床上,怀疑遭对方捡尸性侵,因此愤而提告;但检方查出2人还一同在饭店共进早餐,入房前还是OL刷卡签帐,显示她意识清楚,27日予以男方不起诉处分。
该名家住台北市的OL指控,今年1月她和30岁的江姓男子相约到居酒屋餐叙,双方几杯黄汤下肚后而略有醉意,2人之后又到饭店续摊「开房间」。不料事后女方却向警方报案,指称遭江男捡尸性侵。
OL指控,对方趁她意识不清时性侵她,甚至还盗刷她的信用卡开房间;江男接获警方电话,起初还一头雾水,到警局了解状况后,才发现遭OL提告,而且还是告他捡尸性侵。江男听后感到委屈,他向警方表示,自己的确和OL发生关系,但坚称是两情相悦。
检警事后调阅当天监视器画面,发现OL走入饭店时无人搀扶,甚至开房间刷卡付帐,签单也是女方自己签名并无伪造;隔天她还和江男一起共进晚餐,种种行径与遭性侵后的反应不符,因此认定江男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