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倒夜店遭同事开房捡尸 完事后房间钥匙交友人「接力上」

OL与同事夜店欢聚,竟遭捡尸轮流性侵。(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女子May(化名)与数名同事一起到北市信义区某夜店欢聚,女子不胜酒力醉倒,男同事Ken(化名)将她带到附近的饭店开房,并乘机强逼May口交得逞。Ken完事后,还将钥匙交给另名同事的弟弟Young(化名),Young见有机可乘,也对May性侵得逞。一审将Ken判刑3年4月、Young判刑1年8月并缓刑5年。Ken不服上诉二审,遭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May与Ken是同事,2018年6月某日,两人与数名同事及某位女同事的弟弟Young,一同前往信义区某夜店。凌晨2时许,May醉倒酒店,Ken便带她到附近某旅馆投宿,一进房门后,Ken竟色心大起,逼迫因酒醉难以反抗的May为他口交得逞,之后又回到夜店,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继续与其他人同欢。

席间Young提到当天没地方住,Ken便带他一起回到旅馆,将房门钥匙交给Young后离去。Young进房后,见到躺在床上昏睡的May,竟然也色欲薰心,对她性侵得逞。May第二天早上酒醒后,崩溃报警

一审时,Ken一开始否认犯行,之后又承诺以40万元和解,但之后并未给付;而Young则坦承犯行并与May达成和解,May也表示愿意原谅他。一审依乘机性交罪,判Ken有期徒刑3年4月、Young则是1年8月,并宣告缓刑5年。

Ken不服上诉二审,高院认为,Ken为满足一己之欲,不顾与May间之同事关系犯罪,并无情轻法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情形,自无刑法「情堪悯恕」规定之适用;且Ken直到上诉后才给付赔偿,且未获May谅解,认定上诉无理由驳回,维持3年4月的刑期。仍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