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时头条/治安策涉歧视 「拦截搜身」被判违宪

▲「拦截搜身」被联邦法官判决违宪纽约市长彭博表示失望。(图/冣自网路)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美国联邦法院法官辛恩德林(Shira A. Schneindlin)12日作出重要裁决:纽约警方的「拦截搜身」(stop-and-frisk)治安政策违宪。

「拦截搜身」 是纽约市长彭博 (Michael R.Bloomberg)为打击犯罪,近年来强力推行的一项「治安策」,一度被视为是一帖降低纽约居高不下犯罪率良方,但自实施以来却一直争议不断。

辛恩德林在198页裁决书中指出,「拦截搜身」赋予纽约市警察过分权力,可以在怀疑「犯罪行为正在、或者将要发生」的情况下短暂拘留市民,甚至对其进行搜身。这个行动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因为警方在拘留或者搜查嫌疑人前必须先获得相应的拘捕令或搜索令。

此外,非洲裔和拉丁裔美国人成为「拦截搜身」的主要对象,且大大超过了他们的实际犯罪比率,所以这种间接的「种族归纳」(Racial Profiling)又严重违反了宪法的《第十四修正案》,因此违宪。

辛恩德林并未下令终止该政策,但建议任命一名独立监督人,确保搜身行为合宪。上述裁决是纽约团体「宪法权利中心」的一大胜利,该中心发表声明说:「这是所有纽约人的一大胜利。」

不同形式的「拦截搜身」在纽约市已执行多年,但等到彭博上台后才真正达到顶峰。2011年,共有超过68万名纽约客被「拦截」,其中绝大部分为非裔和拉丁裔男性居民。在所有拦截中,约有一半人只受到警方讯问,其余人的包包或背包曾被打开检查,最终造成逮捕的仅有10%。

辛恩德林表示,至少有20万人被拦截时并未受到合理的怀疑。但警察还要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接到了上级的命令,拦截行为越多越好。

辛恩德林说:「纽约市的高层官员认为被拦截的非裔和拉丁裔人数,应该符合他们犯罪的比例。这是一种错误理论,因为被拦截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无辜的,他们可并没有犯罪。执法人员带着歧视的眼光进行拦截。当面对这些证据时,纽约市的高层官员们却又视而不见。」

虽然辛恩德林宣布彭博政府推行的「拦截搜身」政策违宪,但她并不认为所有形式的搜身行动都应该停止。她反对的不是「拦截搜身」行动本身,而是纽约警察执行的方式。因此,辛恩德林在判决中提到了可能的改革方案:包括指定第三方官员,对「拦截搜身」政策和结果进行检查与改进。

辛恩德林的判决让彭博市长强烈不满,彭博表示,纽约市警察执行拦截搜身为的是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正是有了这个行动,纽约市近年来的犯罪率才得以锐减,成为全国城市榜样

彭博周一在记者会上说:「市民走在马路上的时候,也有权利不被杀害或者不被抢劫。」他同时指出,在「拦截搜身」此一议题上,纽约市并未获得「公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