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被控歧视亚裔学生 法院判决招生政策合宪

哈佛大学指控入学政策歧视亚裔学生。(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实习记者洪旻延/综合报导

美国哈佛大学被指控入学政策歧视亚裔学生,全案未经陪审团审理,经1年后判决出炉,麻萨诸塞联邦法官宣判,哈佛招生政策并未歧视亚裔申请者且符合宪法部分学生不受判决影响,依然选择申请哈佛。

这场诉讼平权人士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um)所领导的「学生公平录取」(SFFA)组织发起,他们控告哈佛大学在招生入学时将学业成绩以外的种族因素列为评比项目,组织担心此举造成亚裔学生人数遭限制,迫害亚裔学生的权利

哈佛根据指控回应,「考虑种族和诸多因素,有助于我们建立多元化群体目标,丰富每个学生的教育。我们重申多样性的重要性,录取的每个人都可以为我们的社区提供独特的贡献。」哈佛也指出,他们学校里的亚裔学生人数一直在上升,现已占学生总人数的23%。

维克多.史密(Victor Shi)是一名正准备申请哈佛的亚裔美国人,他表示,这项裁决并没有改变他选择哈佛的决定。该校表示除了学术成绩,诚信、自信、领导才能和教师推荐信等都是评比项目,种族因素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

法院裁定哈佛大学没有歧视亚裔学生。(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麻州联邦地区法官巴艾莉森.伯劳斯(Allison Burroughs)表示,「法院不会取消一项非常良好且符合宪规定的入学程序,仅仅因为它可以做得更好。」美国法院认为哈佛大学招生政策并无任何违宪和歧视。

「学生公平录取」(SFFA)组织对此发出声明,对法院维持哈佛的歧视性入学政策感到失望,SFFA在审判中提交的文件电子邮件、数据分析和证词有力的揭示哈佛对亚裔申请人的歧视。SFFA正考虑对裁决提出上诉,不排除会上诉至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