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平权招生违宪 亚裔、白人学生受惠
美国最高法院6月29日裁决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具有种族意识招生做法的「平权措施」违宪后,支持和反对的示威者拥抱在一起。(路透)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6月29日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将种族作为招生考量因素的做法违宪。这一裁决颠覆了美国数十年来实践的「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将对美国大学招生政策产生重大影响,预料对亚裔和白人学生有利,原先受惠的非裔和拉丁裔学生则会受冲击。
此外,美国最高法院6月30日继之裁决,美国总统拜登的学贷减免计划无效。这使拜登的竞选承诺跳票,让原本可从中受益的4000万名美国人希望落空。最高法院表决以6比3驳回此案,在最高法院占多数的保守派大法官认为,美国联邦法律没有授权该计划免除这项近5000亿美元(约台币15兆元)的债务。
种族列招生考量 哈佛和北卡大违宪
「平权措施」指大学在招生时考量学生种族等因素,以便给予少数族裔优待而实现各种族享有平等权利。但有些学校硬性规定招收某族裔学生比例,引发「逆向歧视」争议。针对哈佛的诉讼由一群亚裔学生提起,他们声称哈佛的招生政策歧视亚裔,低估了他们的学术成就和高分。
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2和6比3的表决结果,分别通过针对哈佛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裁决。这些裁定遵循了意识形态路线,包括首席大法官罗伯兹在内的6名保守派大法官都投赞成票,其中3人是前总统川普任内提名。另3名自由派大法官则在意见书中谴责裁决。
大法官言词交锋 宪法不以肤色考量
大法官罗伯兹指出,大学收生须依据学生的经历来考量,而不是根据种族,但大学却长期得出错误结论。非裔保守派大法官汤玛斯也坚称,宪法不能以肤色为考量。
隶属自由派的美国史上首位非裔女性大法官杰克森则指,该裁决「对我们所有人来说是一个悲剧」,她主张法律理应用来减少根深蒂固的不平等,还与同为非裔的汤玛斯展开言词交锋。
200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格鲁特诉波林格尔案」(Grutter v. Bollinger)中裁定,密西根大学优惠少数族裔的招生方式不违宪。此次最新裁决并未直接说推翻上述判例,但专家认为,美国高等院校几乎不可能再考虑种族因素。而受影响最大的可能是哈佛等常春藤盟校,去年常春藤盟校录取率已创历史新低,想要挤进名校窄门越来越难。
自由派再次挫败 拜登表示极度失望
此次裁定引发自由派阵营的抨击。美国总统拜登表示「极度失望」,他说,「美国仍旧存在歧视…我认为,种族多元的大学更强大」。前总统川普则称这是「美好的一天…有利美国与全球其他国家竞争」。
去年6月,保守派占多数的美国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裁定,结束长达半世纪联邦对堕胎权的保护,交由各州制定自己的堕胎法令。如今裁定依据种族因素招生违宪,是自由派的又一次重大挫败。
白人及亚裔学子 以法律手段争权益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在大学入学种族议案方面,从1970年代起,美国从校园到社会便有所争论。
廖元豪认为,当时包含哈佛大学等菁英型大学,都会特别想办法让黑人等少数族裔优先保障入学,尤其哈佛大学的原告学生,除了白人,还有不少亚裔学子,均认为过去入学优惠措施都没有囊括亚裔,而哈佛大学的亚裔学生又超过2成,因此决定透过法律手段争取权益,最后说服了美国最高法院,即种族不可以成为大学申请入学的计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