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扩权释宪案今天1500宣判 大部分条文恐被宣告违宪

▲司法院宪法法庭审理「国会扩权案」,将在25日下午3点宣判。(图/翻摄司法院网页)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司法院宪法法庭审理国会改革释宪案,宪法法庭在7月间就针对本案的暂时处分做出冻结大部分条文的裁定,而本案部分将于今(25日)下午3点作出判决。预计本案判决将与暂时处分内容一致,「总统国情报告」、「藐视国会罪」、「国会调查权」等部分,恐遭大法官认定违宪。

立法院5月底三读通过「国会改革」相关法案,经总统赖清德签署公布后,于6月26日生效。不过法案引起多个中央政府机关不服,法案生效当天,民进党立院党团就向宪法法庭提出声请,之后总统府、行政院、监察院也陆续声请释宪,并请求宪法法庭作出暂时处分。宪法法庭最后将4个机关的声请案并案审理,并于7月间开庭,于7月19日做出暂时处分的裁定。

暂时处分中,被裁定冻结效力的条文包含「总统国情报告及答询」、「反质询」、「藐视国会罪」、「国会调查权中有关法人或私人裁罚」、「考试委员、通传会委员等人事同意权」、「国会听证权」等部分。这些条文因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又对责任政治等重大公益有难以回复之虞,故遭宣告暂停适用。

暂时处分出炉后,宪法法庭又于8月初开庭审理本案的言词辩论程序。言词辩论当天针对「立法程序」、「听取总统国情报告」、「人事同意权」、「调查权行使」、「听证权」等部分,由双方进行论告。不过基于附随程序不能违背主要案件认定的法理,大法官心证在暂时处分裁定中已昭然若揭。

因此,本案25日的宪法判决中,可以预期判决结果应该是大部分的条文因抵触宪法权力分立原则,违反责任政治,所以均判决违宪,并应于宣判日起失效;或是要求立法院重新修法,给予2年内失效的落日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