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废释宪案明1500宣判 法界预测:合宪但限缩适用范围

▲宪法法庭将于明日针对死刑存废宣判,引起瞩目。图为宪法法庭审判长、司法院长许宗力。(图/翻摄司法院网页)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司法院宪法法庭将于明天(20日)下午三点,针对37名死囚声请的「死刑存废」释宪案宣判,由于攸关死刑重大议题,本案引起高度瞩目。而对于判决结果,法界人士预估,虽然有许多种可能,但应该以「合宪但限缩适用」的可能性最高。

本案由37名死刑定谳的死囚提出声请,包含高龄70岁的最老死囚王信福、唯一女死囚林于如、同案被告徐志强无罪确定的黄春棋与陈忆隆,以及羁押最久的邱和顺等人。主要争点有二,一、作为法定刑之一种的死刑是否违宪?二、如果认为死刑制度合宪,(一)得适用死刑之犯罪类型?(二)得适用死刑的刑事被告范围?(三)死刑的配套程序?

宪法法庭于4月间曾经针对本案召开言词辩论庭,由于15位大法官中,大法官蔡烱炖、蔡彩贞分别参与过死囚王鸿伟、王柏英案件的审理程序,大法官尤伯祥曾担任过死囚邱和顺的辩护人,三人均须回避。所以本案是否违宪,仅需12位大法官过半数、7位大法官就能做出决定。

对于本案判决可能结果,律师陈砥柱指出,大法官可能做出全部合宪、全部违宪、部分合宪部分违宪、合宪但限缩适用等等判决。但他认为,做出「合宪但限缩适用」的可能性最高。

陈砥柱指出,死刑存废的论断在赞成废死的欧美,与仍执行死刑的日韩,各有不同见解,也各有支持的法学理论。虽然我国人权团体推动废除死刑已经多年,但我国的民调仍有高达8成赞成死刑,所以在大法官政治任命的色彩下,现阶段要全面宣告死刑违宪的可能性不高。这在历年来的大法官解释中,包含释字194号、释字263号、释字476号中,均有阐述。

他进一步分析,而在死刑合宪的前提下,目前大法官应该会在死刑的执行面上予以限缩。目前我国虽有37名死囚,但实际上自2020年3月31日判决沈文宾死刑定谳,2020年4月1日枪决翁仁贤后,目前已经超过4年「没有判死、没有执行」。

而这37名死囚根据法务部的《审核死刑案件执行实施要点》中,只要有提出释宪、声请再审、声请非常上诉的状况,就会暂停执行死刑。因此这37名死囚目前均有人权团体协助提出再审、非常上诉等,故此均未执行。而陈砥柱认为,法务部所公布的暂停执行死刑仅属于「行政命令」,大法官或许会将其提升到「法律」层级,让死刑执行更加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