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酒后3P!清秀OL醒来沾满体液怒告 检看完肉搏影片「狂打脸」
▲女子喝醉与2男肉搏遭拍摄,醒来喊失忆提告。(示意图/pakutaso,下同)
台北市一名清秀的OL,105年因谢姓男性好友的关系,认识沈姓、王姓男子,4人相约到信义区「IN HOUSE」喝酒,几杯酒下肚后,女子最后与3男到旅馆,与沈、王2人展开「肉搏战」,激情过程遭王男用手机拍下。但女子醒来,对前晚失去记忆,并对2男提告,检察官最后不起诉;女子再议,被高检驳回,女子认为遭偷拍有妨害秘密之情事,但检方勘验影片,看见女子清楚自己被拍,再予不起诉。
去年11月11日晚间,沈男与王男北上台北出差,与台北谢姓好友到信义区「IN HOUSE」饮酒,不久谢男的女性友人到场一起喝,4人最后搭车到沈、王2人投宿的商旅续摊,等到谢男先行离开,3人在床上车轮战。
女子指控,当天她在酒吧喝醉,记忆只剩片断,不知怎么会到2人的饭店,只记得谢男离开后,下一个印象是王男把她脱光硬上,不知过了多久,沈男也加入逼她口爱,最后她脸上留下体液,因此提告。
2人到案坦承与女子发生关系,但否认性侵。沈男供称,女子在酒吧喝酒时,频频跟他肢体接触,到饭店又继续,他一度拒绝后先去洗澡,洗澡完,女子自己脱衣服,又脱掉他的衣裤口爱。
王男也辩称,女子在酒吧对3人频放电、碰触身体,要到饭店续摊时,她自愿加入,到饭店后,女子轮流与3人拥抱互脱衣服,他送谢男去搭计程车,回到房间就看见女子跟沈男口爱,他在旁边看,女子拉他3人加入,没有强迫女子意图。
检察官调阅饭店监视器画面,发现女子到旅馆时,能自行走路,在电梯里意识清楚,与人有说有笑,能够自行走进房间,没人搀扶,不像女子所称不醒人事。
另外根据王男当天拍摄3段影片,当谢男还在房间时,女子已脱光躺在床上,并开始拥抱沈男;另外一段,还拍到女子帮刚洗完澡的沈男吹头发、口爱,认定女子与沈、王3P,没有违背意愿,因此不起诉处分。
女子再议,遭高检署驳回,再指控2人在未经同意偷拍她,涉犯妨害秘密罪,只是检察官从影片再度发现,女子不但面对镜头,还与拍摄的王男聊天,认为女子知情遭拍,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