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持刀硬上」!OL泪崩指控 251张肉搏照曝光打脸

小美泪控吴姓男友性侵,图非当事人。(图/示意图,翻摄自PAKUTASO网站,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OL小美(化名指控吴姓前男友偷拍两人的性爱影片照片,还以此威胁她发生关系。但检方勘验性爱影片及照片,发现小美是在知情情况下接受拍摄,且指控被性侵当天,她还和吴男说,「脱衣服、快一点、老娘要去上班」,因此不起诉吴男。

据《苹果日报》报导,小美指控,她2015年3月时刚出社会,进而与吴男认识、交往,并发生性关系;但两人交往半年后,却因生活相处上的问题而分手。

▲小美和吴男交往半年就分手。

小美表示,吴男见她交了新男友不满,拿出和她交往的期间偷拍她的裸照、嘿咻时的性爱影片等,在同年8月10日威胁她,除了要求不要去找男友之外,还说会把裸照等传给她的亲朋好友,让她崩溃、只好与对方发生关系。

小美事后找闺蜜哭诉,岂料4天后,吴男又再次到她家前堵人,还呛说,「如果不烧X,就不让妳出门」,阻止她上班,在沟通期间又被对方硬上,这才愤而提告。

吴男到案后否认犯行表示,他和小美到同年8月中仍是情侣关系,且拍摄的性爱影片、照片等,都是在对方知情的情况下拍摄,也没有拿刀威胁、阻止对方上班。

▲检方看完影片、照片,认为小美是在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图非当事人。(图/免费图库pixels)

检方勘验两人的性爱影片及251张性爱照片发现,其中虽然有23张无法显示,但是多张照片都是小美看着镜头、接近吴男等,以及有多张两人的裸体合照,因此认定非偷拍。

另外,检方检视LINE的对话纪录,发现在8月10日小美及吴男仍会通讯询问吃饭等事宜,且在小美指控性侵的时间点前还留言,「脱衣服、快一点、老娘要去上班」等,并在完事后要求吴男帮他跑腿、做事。

检方因此认定,吴男罪证不足,做出不起诉处份。吴男则认为小美恶意提告,反告对方诬告罪。检方认为,小美的指控属于主观感受,不全是捏造,不能以此推论她主观虚构故事、诬陷他人,因此不起诉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