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砲友!渣男LINE居家服照 前女友遭硬上泪崩 

庄男以line讯息3度威胁女友与他发生关系得逞,对方不堪其扰提告。(示意图达志影像/与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高雄市庄姓男子2年前因不甘被女友提分手,竟用LINE传1张前女友身着居家服的照片,询问对方「那些照片不知道有人知道吗」,假装握有两人性爱照,恐吓前女友与他发生性关系,庄男前后得逞共3次。最高法院21日依强制性交罪判庄男3年10月定谳。

判决指出,庄男在2015年9月24日晚间,持续用LINE传送讯息要求前女友与他发生性关系,女方以「我不是砲友」拒绝,他竟传一张先前偷拍对方穿着居家服的照片,以「那些照片不知道有人知道吗」、「那想清楚,不然我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等语,使对方误以为他握有2人的性爱照片、影片,并进入女方住处,不顾对方推阻、哭泣,强制性交得逞。

庄男于3天后再度传讯息要求前女友与他发生关系,对方以「不可能」等语推拒,但他仍不肯放弃,回复「一样逼妳啊」、「没有不可能」、「妳不答应我也不知道会怎样」、「考虑清楚再说不要」,前女友害怕私密照外流,2度让庄男逞兽欲

事后,庄男食髓知味,于同月30日以同样手法恐吓称对方,前女友虽表示「我不是妓女」、「我是还钱不是拿身体来还」,他仍不顾对方意愿,3度威胁前女友与他性交得逞,之后前女友不堪其扰,愤而报警

庭讯时,庄男否认犯行,辩称两人是合意性交,没有使用过威胁手段,3次性行为,都是经对方同意;高雄高分院不采信,认为庄男故意让对方误以为他手上握有2人性爱照,担心如果会被散布才会答应其要求;事后庄男从未道歉又无悔意,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10月,庄不服上诉,最高法院21日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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