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深夜熟睡后惊觉身上有异物 母亲男友拿手电筒照胸狂吻

女子深夜吃安眠药睡下后,遭妈妈男友手电筒照亮后狂舔胸部。(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南一名女子小芳化名)2018年5月某日深夜被妈妈的男友载回租屋处后,对方趁小芳因精神障碍服用安眠药睡去后,深夜在关灯房间内,用手电筒照亮小芳身体,并掀开上衣亲吻胸部,小芳当下惊醒赶走他,决定提告;该男在法庭上辩称是对方诱惑他、主动掀上衣、要求性交易法院最后判该男2年有期徒刑

判决书指出,该男载小芳回到租屋处后,因为小芳患有精神障碍需服用助眠药物,等到对方吃完药后入睡约30分钟,他用手机的手电筒功能照对方的身体,并掀开衣服亲吻左乳;小芳感觉有异后惊醒,发现对方正在做猥亵行为当场痛骂并将该男赶走,事后向警方报警提告。

但该男在法庭上辩称,小芳穿着暴露,主动将上衣掀开要求他舔,之后还询问要不要性交易,他当场拒绝,小芳之后说要吃安眠药睡觉,他为求自保决定离开,全盘否认猥亵行为。小芳则说,该男长期照顾她和母亲,因此她吃完安眠药后很信任对方,没想到睡着后竟感觉到对方亲脸及舔乳房,她马上惊醒将对方赶走、封锁电话等。

法院一审时依乘机猥亵罪,判该男2年徒刑,检方不服上诉2审称,该男未尽长辈之责开导,反而利用小芳信赖、趁机猥亵,造成对方心理受到严重伤害,出现急性压力症状,犯后矢口否认,原审量刑过轻。台南高分院再次勘验相关事证后,认为该男原审有期徒刑2年,已属中度量刑,难认有过轻情事,因此审酌后驳回上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