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人妻偷借钱被逼性服务93次还利息 丈夫得知崩溃了

台中1名人妻在因开店资金需求,私下向1名男性友人借了70万,竟遭对方以还利息为由性侵达93次。(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台中1名人妻在因开店资金需求,私下向1名男性友人借了70万,并约定好每月还1万,没想到某日对方突然要求还清,她做不到就遭对方拖去摩铁性侵「当作还利息」,自此3年内共遭对方性侵93次,她最后崩溃告知丈夫提告;法院最后判男子侵害配偶权,须赔偿丈夫10万元。

判决书指出,小芳2008年以开店为由,向自称土地代书的男子借款100万,仅拿到70万后,约定以每月利息5千元、每月付1万元还款,但她说同年8月某日遭对方突然要求还钱,当下无法马上拿钱后,就遭对方拖去摩铁性侵,此后3年内遭性次数高达93次,当时提告检方不起诉处分,连法院也驳回再议。

小芳说,男子之后仍持续强迫性交,甚至偷拍性爱影片威胁要到小芳的孩子学校张贴海报等,让小芳最后崩溃告告知丈夫,决定再次提告。男子在法庭上坦承2人有发生性关系原本1、2个月发生1次,后来频率减少,但全无强迫对方,而且当时还是小芳丈夫以土地设定抵押权140万元向他借款,因此认为小芳丈夫知道此事。

法官审理时也发现,每次男子和小芳摩铁时,都是由小芳开车,由此判断2人属合意性交、无威胁,最后认定男子侵害小芳丈夫的配偶权,需赔偿1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