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喝茫熟睡惊醒 下体有异物入侵!出脚猛踹淫男

正妹喝茫后熟睡,突然感觉下体有异物入侵,惊醒后出脚猛踹淫男。(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女子(A女)2022年12月23日前往高雄游玩,并借住友人在会馆工作提供的员工宿舍,12月28日上午9时许,一名郭姓会馆男员工,看到A女因为酒醉在房间内睡觉,且其他室友都已经外出,抚摸A女下体后予以性侵,A女因下体有异物入侵而惊醒,出脚猛力踹开郭男,并告知饭店人员协助报案后提告。

法院审理,郭男所为犯刑法第225条第1项之乘机性交罪。法官审酌,郭男为满足自己性欲,见A女熟睡而不知,且不能抗拒之际,予以性侵得逞,侵害性A女自主决定权,对其身心之伤害非轻,且未能与A女达成调解,未能获得A女原谅,并无弥补犯罪所生之损害。

法官考量郭男犯后始终坦承犯行,态度尚可,日前依法判决,郭男犯乘机性交罪,处刑3年4月。郭男不服提起上诉。

高院审理,郭男向法官表示,提起第二审上诉后,已经与A女以50万元达成和解,因该金额较高,所以双方约定分25期、每期即每月支付2万元,并自今年(2024年)2月15日起支付,已展现最大诚意。

另外,请法官参酌A女的陈述意见状,A女表示:「…我考量被告积极认错道歉,也愿意赔偿…我认为他好好工作去赚钱赔偿我的损失,用劳力赎罪是更好的方式,希望法官给他最后一次减刑、缓刑的机会…」。

法官审酌,郭男犯后全然坦承犯行不讳,且已与A女达成和解,并以承诺1倍金额的惩罚性方式,担保自己会如期、如数清偿,犯后尚具悔改及弥补自身过咎之意。法官日前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郭男犯乘机性交罪,处刑3年。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