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男同袍捡尸性侵 女军人喝茫惊醒痛斥「不应这样对我」

小王找女同袍续摊竟捡尸进汽车旅馆性侵,台中地院依趁机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缓刑3年。(资料照片)

27岁小王在2020年11月间晚间军中排组聚餐后,约同袍小美到酒吧续摊,深夜开车将醉醺醺的小美载进汽车旅馆性侵,她疼痛惊醒喝斥「我很痛」、「你不应该这样对我」,并趁隙以Line留言「救我」、「我被强奸」向女友人求救。一审法官以小王审理时认罪,与女方以40万元和解,依趁机性交罪判1年10月,缓刑3年,得上诉。

小王与24岁小美是军中同袍,2020年11月23日晚间的军中排组聚餐后,小美已不胜酒力,小王趁机打电话邀续摊喝酒,当天23时40分许开车到营区门口接人,竟直接将车开进汽车旅馆,性侵泥醉的小美。

小美因疼痛惊醒,喝斥「我很痛」、「你不应该这样对我」等语,小王才停手,隔天凌晨0时许,小美趁到浴室洗澡,以Line传送「救我」、「我被强奸」等留言给女性友人,并打电话给另2名女性友人求救。

24日凌晨1时许,小王开车将小美载到她的女性友人住处,军中的长官也通报小美母亲报案。小王在警讯时否认犯行,在地院审理时才坦承,并与小美以40万元调解,小美同意给付后,不追究责任。

法官认定,小王素行良好,没有前科,经侦审教训当知戒慎而无再犯之虞,法官认为以暂不执行适当,一趁机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