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搭公车熟睡惊觉「胸部温温」 见后方一只狼手蠕动

正妹搭公车熟睡惊觉「胸部温温」,见后方一只狼手蠕动。(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何姓男子搭公车时见前排坐着一位正妹靠窗睡着,竟趁隙从座位间伸手摸她的右胸,女子惊醒后传讯向友人求救,并起身向司机反应,报警处理;法官依犯性骚扰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性骚扰罪,判处何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

据判决书指出,何男在今年8月10日下午1时许,搭乘某客运公车,见坐在前一排座位有位正妹倚窗而睡,趁她睡着而不及抗拒之际,从右侧窗户与前方座位间之缝隙,伸手向前触摸她的右侧胸部,女子因而惊醒,深感遭到冒犯,随即传讯向友人表示「怎么办」、「好恶心...」、「被摸了...」,并更换座位,复向前请求公车司机报警处理。

法庭审理时,何男矢口否认有何性骚扰犯行,辩称没有性骚扰女子,是对方撞击他,他只有碰触到她的右下肋骨,没有碰到她的胸部,公车座椅的缝隙很小,但法官勘验相关证据后不采信其说词。

法官审酌何男甚不尊重女子之身体自主权,趁其不备之际,任意出手向前触摸女子右侧胸部,造成其心理上之恐惧、厌恶,所为殊不可取;兼衡何男迄今仍未与女子达成和解,赔偿损害;又犯后更避重就轻,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法官依犯性骚扰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性骚扰罪,判处何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