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着男友熟睡一直被撩摸 女醒来惊见第三只手
▲台中高分院认为简男凌晨从公寓大门冲出,确实有侵入住宅及猥亵,判他8月。(图/本报资料照片)
简姓窃贼凌晨侵入民宅要偷窃,发现屋内一对男女熟睡,竟起邪念,打开手机手电筒照明即伸手猥亵女子小洁(化名)得逞。原以为是身旁男友有需要的小洁,醒来却发现另有其人,立刻大叫。简男虽顺利逃逸,未留下证据的他辩称是去骑楼捡回收物。但一、二审法官从监视器判断,当时只有简男1人从大门奔跑出来,认定他就是猥亵犯,均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他8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有窃盗前科的简姓男子,2013年8月某日凌晨4点多,偷偷摸进小洁与男友同居的3楼公寓。他四处搜寻是否有值钱的东西,突然看到小洁颇有姿色,和男友在床上睡得很熟,立刻蹲在床尾边,还打开手机手电筒照明,接着将手伸进小洁的内裤猥亵下体得逞。
小洁原以为是男友还有需要,醒来后发现床尾竟然有灯光,仔细一看竟是一个陌生男人,而男友则在一旁睡觉。她当下尖叫并说「是谁!」,结果对方什么都没说,立刻起身往门口跑下楼出去。小洁男友虽也立刻戴上眼镜追上,但对方速度太快,追到楼下门口已不见踪影,立刻报警。
警方到场搜证,在屋内没采集到指纹鞋印,但调阅监视器画面可看出,简男仓皇从一楼大门跑离现场,涉有重嫌,将他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罪嫌送办。
简男承认当天确实有经过小洁公寓的骑楼,但他只是要捡回收物,并没有进去小洁家。而小洁也说,当时因为十分紧急,她没办法记下嫌犯长相,但记得当天他的穿着和身形,「被告很可恶,为何偷完东西还会坐在我的床边,让我很害怕 。」
台中高分院法官查阅当时该处骑楼监视器,发现简男在当天凌晨4点多,确实从被害人租屋处大门快速奔跑出来。由于正值凌晨,当时人烟稀少,并没其他人大楼离开,足可认定他确有侵入租屋处,对小洁强制猥亵后逃离。因此维持一审原判,判他有期徒刑8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