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脖、甩巴掌硬上前女友 渣男辩:她没说不要,只是脸色难看
▲分手后却不甘心,简男硬上前女友两次。(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嘉义一名简姓男子今年4月26日和女友分手,不过心有不甘,便在7月4日、7月11日偷潜入前女友住处性侵得逞。嘉义地方法院近日依违反被害人意愿性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中又有潜入被害人住处强迫发生关系,另判处6年刑期,合并应执行8年6月,全案可上诉。
据《苹果日报》报导,简男和女友分手后,在7月4日上午到女方住处,由于当时前女友父亲刚好返家,女方不想让家人看见,只好偷偷将房门打开,正好使他性侵得逞;同月11日晚间,两人又在隔窗聊天时,他趁女方稍为不注意,强行从门缝钻进硬上,导致对方脸部、颈部受伤。
案件审理期间,简男称因为自己皮气暴躁,且还没与原配办好离婚手续,选择短暂和女方分开,但是因为太想对方才会到住处找人,且两次发生性行为时,女方都没有说不愿意,但是第一次有发现女方表情怪怪的,第二次则是发生关系后大吵,才会一气之下勒住对方脖子,但强调并没有强制性交。
法官认为,两人交往后,男方从今年1月开始就出现了暴力的行为,不仅会在屋内砸物品,甚至还会赏女方巴掌,且虽然第一次女方主动开门,那也是害怕爸爸看到会担心,才不得已选择自己承受;简男第二次更过分,除了勒脖子、甩巴掌之外,甚至还言语恐吓,最后两次性侵分别判4年、6年刑期,合并应执行8年6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