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偷吃28岁人妻 绿光怒夫连屁孩老爸一起告

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17岁少年在餐厅打工的机会,与一名已婚的28岁同事发生不伦恋,两人双双偷来暗去,多次在外租屋嘿咻寻欢;事为女子的丈夫得悉,暗中跟踪果然捉奸在床,绿光罩顶的人夫怒不支,提告二人通奸,连少年的爸爸也连带求偿。

检警调查,少年郎与已婚妇、妇人的丈夫都是新北市同一家餐厅上班,因此少年知道对方已婚,但是两人仍继续交往,还在社群通讯软体上以「宝贝」相称;妇人的丈夫察觉怪异,于是暗中观察二人经常下班后,一前一后离开,在一起到租屋处发生不可告人的事,再一次尾随确认2人在同居处啪啪时,报警抓奸。

尽管被告的妇人喊冤说自己是被设局,她说,丈夫的目的只是要钱而已,而这名少年狼则吓得不知该怎么办。法院依通奸罪判该女3个月徒刑,被告少年则被少年法庭谕知应予训诫,并予以假日生活辅导确定。

据《自由电子报》报导,提告的丈夫对自己太太要求100万元求偿,也认为少年的父亲疏于监督与管教,要求他跟儿子赔偿50万元。妇人说,这是丈夫设的局,他的目的就只是要这100万元。

法官认为,少年与人妻都侵害了被告丈夫的配偶权,所以判妇人须赔偿丈夫20万,少年的老爸无法证明自己有尽监督之责,要跟儿子一起赔偿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