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袋250元!女大生年货大街买糖果疑被坑 一看包装惊:去年过期
▲有消费者在台中某年货大街购买糖果时,发现价格昂贵且已过期。(图/翻摄自中视新闻)
图文/CTWANT
春节将至,各地年货大街涌入大量人潮,不少民众忙着采购年节食品,却有消费者在台中某年货大街购买糖果时,发现价格昂贵且已过期,让人大呼上当。
根据《中视新闻》的报导,一名女大生投诉,她日前在该年货大街选购糖果,由于摊商未明确标价,小小一袋秤重后,老板娘开价230元,结帐时却变成250元,让她直呼离谱。然而回家准备食用时,她仔细查看包装,竟发现保存期限标示为2024年2月,早已过期近一年,让她气愤不已,庆幸自己发现及时,才未误食。
而且该摊商依然持续营业,且贩售相同价格的糖果。经实地调查,不仅有过期糖果,还发现多款即将于3日内到期的糖果,令商圈管理单位震惊。商圈主委当场要求摊商明确标示价格,并强硬要求将问题商品下架,否则若遭市府稽查,恐将面临重罚。摊商则不断道歉,声称并不知情,强调可能仅有该袋糖果出问题,但此说法并未获得认可。
对此,台中市食安处表示,已派员前往稽查,若查证属实,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将处以6万至2亿元罚锾。据了解,该名摊商为首次摆摊,却因贩售过期食品恐面临高额罚款,实为得不偿失。消费者购买年货时,务必留意食品标示,确认保存期限,避免买到过期产品影响健康。此外,也呼吁摊商应诚实标示价格与商品资讯,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确保消费者权益。
事实上,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以下简称食安法)第15条规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者,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违者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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