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一母亲为出去玩乐,将2个女儿锁家中14天,致姐妹饿死

在大多数孩子的心中,母爱宛如一朵盛开的百合,虽然步入玫瑰的热烈,牡丹的雍容,可她那恬静淡雅的芳香却能将你环绕其中。母爱虽然并不热烈,但却无时无刻都无私地将你护在掌心之中,在母亲的心中,孩子就是她千金难买的珍宝。

然而2013年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却有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大的两岁,小的才刚满一岁。经过法医对两名女童死因的鉴定,均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致死的依据,也就是说,这两名女童竟是因为无人照料,从而活活饿死的。

这起“饿死女童”案引发了全国的广泛关注,两个女童的父母到底去哪里了,如果他们还安然在世的话,又怎会忍心让两个孩子遭受如此痛楚。这一切还要从她们有着吸毒史的母亲说起。

乐燕出生于1991年,由于家境贫困,再加上父母重男轻女的观念,乐燕早早就辍学独自一人在外打工。年轻靓丽的乐燕不仅勤劳肯干,还十分上进,便得到了上司的赏识,接连升职加薪。

在其工作的地方认识的如今的丈夫李某,坠入爱河的两人在一起没多久之后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男才女貌的两人成为了当时厂中最令人羡慕的夫妻,婚后不久还生下了一个女儿。按理来说,照这样发展下去,乐燕一家过得并不会差。

可随着物质条件越来越好,在家带孩子的乐燕却渐渐感到了厌烦,不管是日夜嗷嚎大哭的女儿,还是早出晚归的丈夫,都让乐燕对生活失去了斗志,于是一次在朋友的带领下,初尝毒品的她就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李某一开始并不知道妻子染上了毒品,但在妻子怀二胎之后身体素质急速下降时,李某这才对妻子感到疑惑。在李某的逼问下,乐燕这才将自己染上毒品的事告诉了李某。李某知道此时他应该将妻子吸毒的事上报给当地公安机关,可看着面前妻子挺着大肚子的模样,不忍心让妻子去戒毒所遭受痛苦。思量再三,李某最终还是决定为妻子隐瞒。

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纵然戒毒过程十分困难,其中要遭受数百倍的痛苦才能戒毒,李某心疼妻子也是有一定的道理。但针对不同的吸毒者,专业人员自然会有专业的办法来帮助他们戒毒,可李某却因为一时心软而选择替妻子打掩护,容留乐燕吸食毒品,他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条,需要维持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2012年,在乐燕二胎生产过程中,医生很快就发现了她的反常,在检验到乐燕体内有部分毒品含量的时候,立马拨打了报警电话。李某收容妻子吸毒的罪行很快也被发现,随即被判处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按理来说吸毒人员一般是要根据情节处以十五日以下不等的行政拘留。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对于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行为人,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在乐燕哺乳期的这一年内,是可以免除相关行政拘留的,这一规定也只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

可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乐燕简直就不配为人母亲。在她看来,现如今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由她的孩子造成的,如果当初自己没有将她们生下来,自己吸毒的事就不会被发现,丈夫也就不会入狱。

再加上年幼的孩子不会说话,只能用哭声来表达自身的需求。内心扭曲的乐燕对眼前这两个怀胎十月的孩子充满了怨恨,在一阵阵哭声中更是耐心全无。随着负面情绪不断地积压,心中对两个孩子的怨恨也越来越深,2013年,忍无可忍的乐燕选择独自一人离家准备放松一番,而将这两个年幼的孩子锁在了家门。

直到2013年6月21日,社区民警王某上门来查看乐燕的情况时,这才发现两个孩子早已死在家中。而当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将乐燕在网吧逮捕时,警方还惊讶地发现,此时的乐燕又再一次怀有了身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身为母亲,乐燕却没有尽到为人母的责任,不仅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反而还将两个不具备任何生存能力的孩子关在家中。尽管她并没有直接杀害孩子,可她的不作为对孩子的生死采取完全放任的态度。

身为成年人的乐燕拒绝为年幼的孩子哺乳,最终导致两个婴孩的死亡,像乐燕这种行为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同样也要为自己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因此在经过法院对此案的审理,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乐燕无期徒刑。

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身为母亲的乐燕为出去玩乐,将2个女儿锁家中14天,致姐妹饿死。也不知当她决心离开家,听见房内两个孩子痛哭的声音时,心里到底是怎样的感想,难道身为一个母亲的她,当真就如此绝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