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报多处数据披露错误 ST花王收监管警示函

8月5日晚,ST花王(603007)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简称《决定书》),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存在多处数据披露错误,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ST花王还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徐旭升、监事杨斌提出辞职。

据公告,ST花王在今年4月29日晚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第五项“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第十节第一项“审计报告”中“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的关键审计事项”、第十节第七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第十节第十九项“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应收账款”部分存在多处数据披露错误,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2023年年报更正公告。

《决定书》显示,ST花王董事长兼总经理贺伟涛、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洪斌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年报相关披露不准确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ST花王、贺伟涛、李洪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充分吸取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做好公告文件复核校对工作,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非该公司首次涉及处罚。今年3月8日,ST花王发布公告,实控人肖国强因为内幕交易被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约879万元,并处以约2637万元的罚款,共计罚没约3516万元。

更早前,2019年,在肖国强的组织、指使下,ST花王以项目备用金借款、支付供应商款项、预付供应商款项的名义划出资金,并通过多个中间方账户最终划转至肖国强、花王集团及利鑫进出口的账户,导致肖国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8200万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4%。

由于ST花王未按规定在2019年年报中予以披露,迟至2021年4月30日才披露前述非经营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因此,证监会决定对ST花王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肖国强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业绩方面,今年上半年,ST花王面临债务问题、营收减少等困境,业绩持续亏损。据披露,公司上半年预计净利润为-0.79亿元至-0.53亿元,同比下跌15.83%至72.65%;扣非净利润为-0.8亿元至-0.54亿元。

ST花王表示,上半年公司因面临债务问题,失去融资能力;供应商诉讼导致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收款方式受到限制,回款难度加大,回款时间被拉长,这些客观事实造成公司资金紧张,影响了项目的施工进度。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工作推进中,预重整阶段性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尚有部分程序性事项仍需一定时间协调,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加快推进预重整及重整事项。

ST花王进一步称,通过实施重整,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将会化解,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及巩固,公司的经营质量将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