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碧桂园收到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观点网讯:12月6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披露,于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处分决定。

由于发行人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交易所对发行人、发行人时任董事长杨惠妍女士、发行人时任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简暖棠先生、发行人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淑兰女士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发行人及相关当事人高度重视上述通报批评事项,将严格遵循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发行人仍在全力推进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以期加快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尽快出具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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