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男怒告58岁大叔违反「包养协议」 被告傻眼:我不是司机吗?

男子状告法院,称其包养对象卷款不愿归还。(图/示意图 翻摄自pexels)

中国一名23岁男子小欧(化名)状告法院,声称自己与58岁的陈姓主播签订「包养协议」,但陈男违反约将钱卷走,金额约人民币60734.21(约台币25万)元,因此向法院控告,希望能追回这笔款项。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图/翻摄自微博)

小欧在2021年透过交友软体结识了陈男,并在同年11月双方达成共识,签下包养协议,约定由小欧每个月支付陈男人民币13000(约台币5万5千)元,并且双方于隔年2月同居。截至2022年4月,小欧已转给陈男人民币152385.98(约台币64万5千)元。

但陈男表示,当初双方根本没有达成「包养协议」,陈男认为自己只是小欧的司机,另外也会协助小欧调整作息、帮忙做家务,且双方结识于线上直播平台,不存在交友软体一说。另外在同居后,小欧也许诺会给陈男生活费,也因此所有支出都由陈男负担,他也将每一笔支出都记得很仔细。2022年4月陈男离开福建,小欧却向其追讨款项,声称他不只拿了协定的薪水,陈男经计算后认为自己只多拿一万元,将钱还给小欧父母。

据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给的民事判决书判定,此案争议的点在于双方对「包养协议」的认知不同,其中只有陈男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小欧没有任何证据能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包养」的行为。法院认为,该「包养协议」为服务协议,且其「无违反法律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该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

经计算后,法院认为原先小欧追讨的人民币60734.21(约台币25万)元中,有39000元是陈男依据协议应得的,另外因陈男已归还小欧父母10000元,故陈男须归还的款项剩余人民币11734.21(约台币4万9千)元,且利息部分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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