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女交通违规多达72件未缴 花莲分署扣薪抵罚单

汽机车未礼让行人为重点执法,花莲警方也扩大同步宣导取缔。(本报资料照片)

为改善行人地狱污名,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将开车未礼让行人的交通违规裁罚案件,列为专案且持续、优先强力执行对象。(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为改善行人地狱污名,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将汽机车未礼让行人的交通违规裁罚案件,列为专案执行对象;一位27岁林姓女子在北部因未礼让行人遭裁罚2600元,却发现女子交通违规事项多达72件,都逾期未缴,执行署依法扣薪清偿。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指出,这名林姓女子去年6月3日开车行经北大三峡特区学成路,因转弯未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经警方查获,由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裁罚2600元,逾期未缴而移送执行。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指出,林女另欠缴多笔路边停车费、超速、不遵守道路交通标线指示、在禁止停车区停车等罚锾,还有使用牌照税、汽车燃料费等税费逾期未缴,全部移送执行案件共72件,总金额约5万5000余元。

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今年2月间执行林女薪资,由任职公司按月扣缴国库,6月优先将该笔未礼让行人罚单清偿。

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指出,为解决台湾「行人地狱」困境,将未礼让行人的交通违规裁罚案列为持续、优先强力执行专案,连同5月2件,已强制执行3件开车未礼让行人裁罚案,若经济有困难,可主动联系分署申请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