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票赞成12票反对 联合国通过死刑问题决议

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表示,死刑问题属于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立法和司法问题,中方不赞成将司法问题人权化,更不赞成炒作死刑透明度问题。图为一批毒犯在中国法院遭判处死刑。(中新社)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日前就英、法、德、澳洲、以色列、西班牙和比利时等国家提出的「死刑问题」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并以29票赞成、12票反对获得通过。草案呼吁尚未加入或批准与联合国废除死刑相关文件的国家,考虑加入或者批准;还决定在理事会第52届会议期间(本届为第48届),讨论与死刑有关的「侵犯人权」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投反对票的包括中国、日本、印度3个亚洲大国,菲律宾、印尼等5国弃权,显见东、西方之间对此议题看法分歧。

陆反对司法问题人权化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网站10日公布中方代表团在表决前的解释性发言。中方表示,死刑问题是属于一国主权范围内的立法和司法问题,中方不赞成将司法问题人权化,更不赞成炒作死刑透明度问题。中方将对该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中方指出,国际社会在死刑存废问题上并无共识,很多国家都认为,处理包括死刑在内的各种刑罚存废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各国司法体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而中方实施「保留死刑,严格适用死刑」的政策。这是由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和打击犯罪的具体需要决定的。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也有严格的使用标准和核准程序。

草案盼提升判处透明度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布的文件称,「欢迎废除死刑的国际趋势正在继续,许多国家正在暂停使用死刑,并欢迎各国为限制适用死刑而采取的一切措施」。上述决议草案声称:「(令人)深感痛惜的是,使用死刑导致面临死刑者和其他受影响者的人权遭到侵犯…在使用死刑上缺乏透明度的现象,对被判死刑者和其他受影响者的人权产生直接后果。」

草案呼吁,尚未加入或批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意议定书》的国家,考虑加入或批准这项议定书。该议定书认为,废除死刑「有助于提高人的尊严和促进人权的持续发展」,要求缔约国管辖范围内,任何人不得被处死刑。

决议草案还促请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确保在判处和适用死刑上的透明度」,「确保任何最终判处死刑的审判都符合国际公平审判保障」,「系统和公开地提供全面、准确和有关的讯息」等等。

而8日的投票结果,阿根廷、巴西、法国、德国、韩国、英国、委内瑞拉等29国对「死刑问题」决议草案投赞成票;中国、日本、印度、巴基斯坦等12国投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