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男躲4个月兵!瞎辩:家人关系不睦没通知 胞兄出庭作证他惨了
29岁男躲4个月兵!瞎辩:家人关系不睦没通知,胞兄出庭作证他惨了。(图/本报系资料照)
桃园一名29岁刘姓男子明知自己为役龄男子,随时可能经国家征集入营进行军事训练,却无故未报到接受体检,遭起诉,刘男辩称自己15岁就离家,未收到兵单,又与家人关系不睦,因此家人未告知,但刘男胞兄出庭作证,自己均已转告弟弟,因此法官依犯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征兵处理,而居住处所迁移,无故不申报,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罪,判处刘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
据判决书指出,29岁刘男为役龄男子,负有服兵役之国民义务,刘男户籍地区公所于2020年8月间,曾将「109年役男征兵检查通知书」送达其户籍地,通知其应前往指定院所接受征兵检查,但刘男未按期报到,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遭到起诉。
法庭审理时,刘男辩称户籍地是租赁而来,自15岁起即离家,均暂住于友人住处,不方便设籍,自己也没有收到征兵通知,后来也因案通缉,与家人关系不睦,所以有时候家人未告知他;但法官检视刘男胞兄之证词发现,他曾将征兵检查通知一事转知弟弟。
不仅如此,法官发现刘男分别在2019及2020年间至户政机关登记结婚及离婚,显见刘男对于己身重要关系之事项尚且知悉谨慎处理,并与户籍地有相当之联系。刘男已届服兵役年龄,有服兵役义务,其岂有不谨慎处理之可能,纵因居住处所不定,迁移户籍有实际困难,当有能力主动与役政机关联络征兵事宜,其竟置之不理,堪认其有避免征兵处理之意图甚明。
法官审酌刘男明知其目前为役龄男子,随时可能经国家征集入营进行军事训练,竟于迁移住居处所后无故不申报,致国家之征集令无从送达,无故逃避国民依宪法应尽之服兵役义务,妨害役政机关对于兵役事务之征集、管理,复破坏兵役制度之公平性,并损及国家之国防动员兵力,所为实有不该;依犯役龄男子意图避免征兵处理,而居住处所迁移,无故不申报,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罪,判处刘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