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寅诈贷案证人拒出庭 辩拚经济躲债 遭罚1.5万
台北地院审理润寅诈贷472亿元,日前传唤证人叶姓女子出庭,叶女竟称自己因忙于「拼经济」,忘记开庭日期,甚至指她为了躲债跑到彰化乡下,无法出庭。合议庭认为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裁定罚锾1万5000元。
检方控称,润寅集团负责人杨文虎、王音之夫妇运用旗下多家公司,以不实买卖合约书、发票,与股票上市的福懋等多家公司主管进行上千笔假交易,向土银、上海商银等12家银行共诈贷472亿元,依违反银行法等罪嫌起诉杨文虎夫妇、福懋公司主管黄明堂等多人。全案正由台北地院审理中。
北院审理期间,杨文虎女儿杨宇晨,声请传唤证人叶姓女子到案,合议庭5月间寄证人传票通知叶女于7月10日到庭作证,书记官并在开庭前一天,以电话通知叶女,叶女表示,因忙于拼经济,忘记开庭日期,且现在人在彰化,故无法准时到庭。
隔天开庭时,叶女果然未到庭,书记官当庭拨打行动电话通知她,叶声称她人在彰化二水,为了躲债跑到乡下,合议庭认为叶以忘记庭期、人在彰化为借口,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依法裁罚1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