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侵入中壢民宅綑綁屋主女友 洗劫撲滿還找到海洛因毒品
男子杨景元与杨姓屋主有债务纠纷,今年2月间竟邀宋文华同去行窃杨宅,约定事后各分一半,当日上午架长梯翻越围墙由后门侵入翻箱倒柜,意外吵醒屋主女友,蔡以胶带捆绑女子后继续搜刮,得手3包海洛因毒品及扑满内的1200元铜板,蔡于离开前松绑女子之际,趁机抢走她的金脚炼。桃园地院审结,将杨、宋2人依共同犯携带凶器逾越墙垣侵入住宅强盗罪,分别判处徒刑8年6月及7年4月,可上诉。
犯罪事实指出,杨景元邀宋文华一起去偷杨姓屋主的财物及毒品,并约定各得取得财物、毒品之一半。今年2月20日上午8点2人携带凶器,先以长梯逾越桃园中坜区中正路的住处后门围墙后,自未上锁的后门侵入并进入屋主房间,杨随即持撬子破坏房内保险箱,宋则将扑满内零钱倒到床上拾取。
由于2人翻箱倒柜发出声响惊动睡在隔壁房、屋主的蔡姓女友,蔡女出声询问「是谁」,为免蔡女妨碍他们破坏保险箱取得财物,杨指示宋以预藏胶带捆绑蔡女手、脚及贴嘴巴,杨成功破坏保险箱取得重量不详一级毒品海洛因3包,宋则取得扑满倒出的1200元零钱。
杨又指示宋为蔡女松绑并离开,宋利用蔡女甫被松绑无法反抗之际,抢走她配戴的1条金脚炼,事后以8561元售出分给杨3500元。桃园警方据报,于2月28日下午近3点分别于龟山区大同路、龟山区同心二路拘提宋、杨2人到案。
法院审理时,宋文华坦承不讳,与卷内事证相符,犯行可供认定;杨景元则否认加重强盗犯行,但有被害人及共犯宋男的证词,所辩不足采信,犯行可以认定。
法官审酌,本件犯行侵害被害人财产法益、人身自由情节严重,且杨景元为邀集宋文华开始本案犯行之人,并指示宋以胶带捆绑蔡女,宋则于共犯犯行外另有强盗蔡姓被害人金脚炼的犯行;另衡酌宋的犯后态度、被告2人均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等情状,分别量处主文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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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杨、宋2男今年2月20日上午侵入杨姓屋主家搜刮,还将屋主女友捆绑,得手3包毒品、1200元铜板及1条金脚炼,桃园地院审结,将杨、宋2人依共同犯携带凶器逾越墙垣侵入住宅强盗罪,分别判处徒刑8年6月及7年4月,可上诉。记者陈恩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