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期产业关联 再与欧盟讨论
离岸风电区块开发第一期、第二期的选商规则中,皆包含产业关联评选项目,不过欧盟7月底向WTO提出争端解决磋商,认为产业关联政策恐违反WTO「不歧视进口商品和服务」的基本规范,经济部官员表示,我方正与欧盟进行磋商,基于互信条件,不能对外透露磋商内容,目前为止皆朝向和解方向努力。
离岸风电过去的产业关联项目包括水下基础、塔架、扣件、叶片等,以离岸风电3-2期为例,产业关联项目列为评分标准,总分120分中必须达到最低门槛70分。能源局官员表示,3-3期产业关联项目该怎么改变,甚至3-2期的既有内容要如何调整,等与欧盟达到和解后,由欧盟向其会员国说明、经济部同时会对外说明。
至于预计11月中完成签约3-2期风场,官员指出,开发商对签约期限意见不同,部分支持如期签约、部分认为应展延。如签约再延势必影响风场并网时间,但还是会等和欧盟协商的结果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