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恶煞冲淡水禅堂讨债 已达不能抗拒!检方依强盗罪起诉
苏姓男子等3人冲入淡水一间禅堂强盗财物。(资料照)
苏姓男子去(2023)年1月伙同另外2人,前往新北市淡水一间「禅堂」内讨债,逼迫郑姓男子交出50万,恫吓「拿钱出来解决」,随即以禅堂内的椅子、铝条打伤郑男,直至郑男被押上车,迫不得已向友人求救,苏男等3人得手1万元驾车离去,士林地检署侦结,认苏等人犯行已达压制意思自由,至不能抗拒而交付财物,依强盗罪起诉苏男等2人,另外1名共犯在逃通缉中。
苏等3人去年1月26日晚间9时30分,驾车到新北市淡水一间禅堂,要求郑男交出50万,恫吓「拿钱出来解决」、「不然把你抓走」、「拿钱消灾」、「50啦」、「刀给我」、「脚打断,多10万」、「弄1万出来给我」等语,并持椅子、铝条,殴打郑男,导致他下唇撕裂伤、右4、5指头、膝盖擦挫伤。
郑男被嘴角流血,图想要逃跑,又被苏等3人强押上车,并在车内持续威逼,郑为求脱身打电会给友人借款,苏等3人押着郑男前往取款,得手1万后,才让郑男离开,而郑男随即报警。苏男被捕后辩称郑男答应要给钱,另一名李姓共犯则称,郑男逃跑时跌倒,另外2人「扶助」上车,否认押人强盗。
起诉指出,苏等人以将来的恶害恫吓郑男交出财物,若当场施以强暴胁迫,导致丧失自由意志而达不能抗拒程度,即是强盗行为。苏等人凭借人数优势,手持凶器殴打,强押上车在车内逼迫交出财物,已达3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罪程度,依法予以起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