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吃摇头丸已勒戒罪少1条 检方不起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富少李宗瑞去(101)年8月间投案被查获曾施用二级毒品MDMA(摇头丸),他后来送台北看守所观察勒戒后,认定已无施用倾向,台北地检署29日处分不起诉。

李宗瑞去年传出性侵及偷拍多名女子,曾经一度失联,去年8月23日晚间由律师陪同向台北地检署报到,检方开庭期间,由法医检验员采集他的头发检验,发现往前回溯3个月内曾非法使用第二级毒品MDMA。

涉性侵偷拍,李宗瑞辩夜店文化

方向法院声请观察勒戒获准后,在今年9月间将李宗瑞移送台北看守所进行观察勒戒,所方在10月21日出具报告指出,认定李宗瑞已无继续施用毒品倾向。北检审酌这份报告内容后,今天将他不起诉处分。

本案部分,李宗瑞被控民国98年起,到台北市夜店把妹后,对女模、B咖艺人和夜店妹共34名女子下药性侵,再用摄影机手机拍摄性爱过程,被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起诉,具体求刑30年。

高院二审,判刑赔偿尚在审理

法院一审认定,李宗瑞偷拍15人、性侵9人,乘机性交合并执行18年6月徒刑,要赔偿12名被害人总计1425万元;15个妨害秘密罪部分,判处3年10月徒刑,恐吓罪判处拘役40日,妨害秘密及恐吓部分可易科罚金,折合台币284万元。目前全案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

法务部网站介绍,摇头丸MDMA是中枢神经兴奋剂,列为第二级毒品,口服后会有愉悦、多话、情绪活动力亢进的行为特征,俗名快乐丸、绿蝴蝶、亚当、狂喜、忘我、Ecstasy、衣服、Eve、夏娃等,常以各种不同颜色图案锭剂胶囊粉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