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类对象聘外籍看护 将免评巴氏量表

卫福部表示,目前民众要申请外籍家庭看护工,除接受医疗机构巴氏量表专业评估外,还要符合特定身心障碍重度等级以上项目之一资格。

为方便有全日照护或是严重依赖照护需要的民众,能透过多元认定方式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这次放宽适用对象为已接受长照服务需求评估,并经临床失智评估量表诊断,以及特定身心障碍重度等级以上,可免巴氏量表评估。

卫福部社会及家庭署长简慧娟说,免评巴氏量表新制受惠人数,初估约60万人,包含有长照需求的30万人、失智症20万人、特定身障者10万人,后续配套措施会与劳动部进一步讨论,预估10月前完成。

简慧娟指出,放宽范围包括,自核定长照服务日起,使用照顾服务持续六个月以上;经一名神经科或精神科专科医师临床诊断,失智评估量表轻度以上,也就是CDR=1以上。

另外,原先仅开放12类特定身心障碍重度等级以上免评,简慧娟说,新制也将失智症放宽至轻度,肢体障碍及罕见疾病不限病症,并增加呼吸器官失去功能的障碍程度达重度以上、吞咽机能失去功能的障碍程度达中度以上等两障别。

双和医院副院长刘灿宏表示,会新增呼吸失能达重度以上,以及吞咽失能中度以上对象,主要是因为日常使用呼吸器与鼻胃管会增加照护困难,过往如要将患者带到医院做巴氏量表评估较不便,且量表有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