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元毁公卫文名誉 台湾司法宽以待己严以待人

● 王晓民/自由撰稿人

高虹安助理费案中的王郁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详细描述了她在选后遭受侦查的经过。「选完之后才爆发这件事情,然后才来搜索的当下,我也以为我其实是以证人身份被叫去问,结果他说我们大概五六点、六七点,他说我们现在要移送北检,你现在正式是犯罪嫌疑人、被告的身份。」她说,「我就第一个被移送到北检,然后媒体就很大阵仗。」

这段话揭露了整个事件从一开始的突然,尤其是在当天搜索时,媒体蜂拥而至,后来网路上各种充满政治色彩的新闻标题,例如:「王郁文大爆相处内幕亲揭『连卫生棉...』」、「王郁文狂上节目替高虹安发声博同情?」、「估王郁文会上诉!周伟航举他为例:缓刑恐被撤」等,我认为这些文章不仅是刻意扭曲事实,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更是对王郁文与其家人造成了深远的伤害。

王郁文在侦讯中还原当时情况,法官问她:「你说你薪水4.6万,但入帐时多68元,你怎么没有觉得那68块怪怪的?」王郁文回答:「在私人企业拿薪水也没有拿一个整数,因此不觉得奇怪。」令人费解的是,法官似乎没有认同这一解释,反而质疑她为何没有将多出的金额退还给立法院。这样的质疑,不禁让人感到困惑:在这种情况下,她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违法?

▲ 王郁文被以「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定罪,判处2年徒刑,缓刑5年,并褫夺公权2年。(图/记者黄哲民摄)

然而,让人不解的是,王郁文在无犯意、无犯行,且配合调查态度良好的情况下,却被以「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定罪,判处2年徒刑,缓刑5年,并褫夺公权2年。这样的判决让人不禁质疑:她究竟错在哪里?如果立委助理的工作如此高风险,未来谁还敢承担这样的职责?从这个判决中,我们看不出法律应有的价值。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王郁文的案件中,我们看到了长达三至四小时的疲劳侦讯,甚至起诉书似乎早已草拟完毕。这些涉嫌诱导认罪的行为,却被司法机关完全忽略。虽然16分钟的影片已消失,检署第二办公室也未设置录音显示灯箱,这是否已经伤害了被告的基本人权?疲劳侦讯的存在,是否构成了某种形式的酷刑?起诉书是否事先写好,也应该加以查明。既然国家司法人员对人民要求如此严格,是否更应该对自己保持更高标准,否则如何让人民信服?

这使我不禁联想到《圣经》中的一个故事。当耶稣在橄榄山下的耶路撒冷圣殿传道时,文士和法利赛人带来一位犯奸淫的妇人,试图用摩西律法陷害耶稣。他们问耶稣,是否应该用石头打死她。耶稣知道他们的用意,弯下腰在地上写字,给予他们反省的机会。然而,他们咄咄逼人,要求耶稣立即回答。耶稣直起身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听后,众人一一离开,最终只剩下耶稣与那位妇人。众人面对犯奸淫的妇人,尚且能怀有良心并自我反省,然而,作为国家执法人员,若对人民肆意挥舞权力之刀,又如何让台湾人民安心立命?

王郁文表示,如果她默然接受这一切,不为自己辩护,她会更受伤。因此,她「试着」相信台湾的司法,「想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性。然而,经历这场判决后,我不禁要问:还有多少人愿意「试着」或「想要」相信台湾的司法系统?

▲ 「公卫文」王郁文7月26日与老公牵手走出台北地院。(图/记者黄哲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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