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宝爸搞婚外情互传「暧昧简讯」 小三真实身分竟是「孩子的姑姑」

5宝爸搞婚外情互传「暧昧简讯」,小三真实身分竟是「孩子的姑姑」。(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5宝爸婚后偷吃小三,2人不仅甜蜜自拍、互传暧昧讯息、还相约看夜景,人夫更在睡前要求要看小三的照片「我想看你,因她睡隔壁床」,然而小三的身分竟是「孩子的姑姑」,人妻发现后崩溃提告求偿;法官审理后认为2人行为侵害人妻配偶权,应连带给付人妻10万元。

据判决书指出,人妻主张婚后与丈夫育有5名子女,但丈夫却不思努力经营婚姻生活及照顾子女,竟与小三交往,并发展出超过一般正常男女交往应有之界线,导致丈夫离开家庭,并且不扶养子女,2人侵害她的配偶权,已破坏她的婚姻并导致她心理受创苦不堪言。

人妻指控,丈夫与小三不仅自拍亲吻脸颊照片留念,丈夫还传讯给小三表示「晚上带你去这里看夜景…宝贝今天会很晚下班吗,因为我迫不及待要抱你」,更称呼小三为「漂亮老婆」,丈夫睡觉时还要求要看小三的照片「我想看你,因她睡隔壁床」,因此向2人提告求偿50万元。

法庭审理时,小三辩称2人是透过人夫亲姐姐牵线、相认,以姊弟相称,她更是「孩子的姑姑」,相处如家人,自然较同事、朋友关系亲密,她与夫妻俩关系熟稔、互动良好,夫妻俩亦会与她谈心、分享家庭近况。

然而,夫妻俩到了后期摩擦不断,时常互相猜疑而发生争执,人夫在离婚前一段期间甚至晚上不回家宁愿睡在家旁的车库,她也曾陪人夫外出散心,但都并非单独出游或约在公共场合,并未逾越正常男女交往之分际,况且她自始都将人夫当作家人看待,遑论会有何逾矩之举。

至于2人合照仅能证明曾有共同出游以及合照之事实,合照状似亲暱,是因自拍照片距离有限,为确保2人能同时进入镜头,才靠得比较接近,又纵使其中有人夫作势要亲吻她之举,是因他生性比较调皮爱搞怪,在她未察觉的情况下迳自为之,自己也是事后看到照片才知其所做的恶作剧,从照片中当下神情可知,她并未将脸凑近迎合,2人并未有不正男女交往关系。

不过人夫到庭时证称,合照当天2人单独在场,没有其他人,法官依相关证据认定2人有交往,已侵害人妻配偶权;法官审酌两造之学经历、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判2人应连带给付人妻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