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48起逃兵!邢泰钊下令全国检察长「专人办理、尽速通缉」

最高检察署4日与国防部官员举行第2次检察与军事机关业务协调会议(最高检提供)

「洪仲丘案」修法让军人非战时犯罪不受军法审判,导致军纪不彰,国防部担忧今年起兵役期延长1年,违反军纪事件恐频繁发生,最高检察署4日与国防部官员举行第2次检察与军事机关业务协调会议。会中国防部指出,近5年军事机关移送侦办军人逃亡案件共48件,检察总长邢泰钊指示全国检察长,应尽速完备相关程序发布通缉外,并由专组或专股检察官处理。

最高检3月4日与国防部举行第2次检察与军事机关业务协调会议,出席者包括国防部法律事务司少将处长王正谊、上校副处长王秉丰、陆军司令部上校法务组长吴纯显、海军司令部上校法务组长于健昌、空军司令部上校法务组长简朝兴、资通电军指挥部中校军法官贾圣德、宪兵指挥部上校督察副主任魏铭俊、陆军第六军团指挥部上校法务组长卢俊良、海军陆战队指挥部上校法务组长苏裕翔及全国一、二、三审检察长、承办军人逃亡通缉案件检察官。

会中针对「由专责检察官负责军人逃亡案件」、「部队发生重大伤亡或社会瞩目案件,检察机关即时分案调查」、「重大军法违纪案件军事单位尽速据报上级与宪兵队,移送检察机关时,并副知诉讼辖区所属之二审检察机关」、「告诉乃论案件,告诉为诉追要件,军事机关如认有侦查必要,宜尽速由联系窗口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等作为,达成共识。

最高检也建请国防部将未涉及机密,而为司法机关办案需要的军事相关法令,与法务部全国法规资料库介接,以利司法机关侦审。

最高检指出,据国防部统计,近5年(2019年至2023年)军事机关移送侦办之军人逃亡案件共计48件,与2009至2013年1年以上义务役军人逃亡案件数338件相差7倍。

因此,检察总长邢泰钊指示全国检察长,有关现役军人逃亡案件,应尽速完备相关程序发布通缉外,并由地方检察署专组或专股(主任)检察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