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泰钊出重手!下令速查4大违反军纪案「从重量刑」

国防部副部长徐衍朴上将(最高检提供)

「洪仲丘案」修法让军人非战时犯罪不受军法审判,导致军纪不彰,国防部担忧明年起兵役期延长1年,部队暴行犯上、抗命、聚众斗殴等违反军纪事件恐频繁发生,国防部副部长徐衍璞、法律事务司长沈世伟日前与全国检察长开会研议。检察总长邢泰钊2日再度指示全国检察长,对于军人染毒、影响国防安全、领导统御、部队纪律4类犯行重大之军法案件,应从速侦结。另逃亡者则须尽速发布通缉,重大案件必要时向法院声请从重量刑。

若事证明确,应从速侦结。若遇有被告逃亡或所在不明者,应依规定,迅速处理,缩短发布通缉流程。另就重大军法案件,妥适运用国防部订颁之「军事机关配合司法机关调取文书作业要点」,缩短侦办期程。另关于军人涉毒案件,为避免身陷毒瘾者,影响部队战备演训任务或衍生部队管理窘境,亦应缩短侦办期程。

最高检指出,因应今年1月1日起义务役期延长1年,重大军法案件如暴行犯上、抗命、聚众斗殴等增加,势必严重影响国防战备演训,最高检多次召开全国检察长会议决议,针对重大军法个案办理,应考量部队任务特性,以维护部队训练及领导统御,有效贯彻军纪及维持国防战力。

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军人刑事案件,就军检之间、院检之间,应依「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与军事机关联系要点」及「军事机关向司法机关表达意见具体作法」等规定持续联系沟通,并于侦查中视案情需要,征询原移送之军事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之意见。必要时,并通知该军事机关派员到庭陈述意见。

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对于影响军事任务或训练执行之重大军法案件,若事证明确,应从速侦结。若遇有被告逃亡或所在不明者,应依规定,迅速处理,缩短发布通缉流程。另就重大军法案件,妥适运用国防部订颁之「军事机关配合司法机关调取文书作业要点」,缩短侦办期程。另关于军人涉毒案件,为避免身陷毒瘾者,影响部队战备演训任务或衍生部队管理窘境,亦应缩短侦办期程。

最高检指示检察机关,针对严重影响部队管理及领导之重大军法案件,应妥速缩短侦办期程并声请法院从重量刑;至于对影响国防安全、领导统御、部队纪律等犯行重大之军法案件,必要时亦须向法院声请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