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全省PM2.5同比下降16.0%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高译丹报道:6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5月份我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据介绍,5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0%,11个设区市均同比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88.3%。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由低到高)排名为:景德镇市和赣州市并列第一,抚州市第三,鹰潭市第四,上饶市第五,吉安市第六,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和宜春市并列第七,萍乡市第十一。
全省11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南丰县、兴国县、黎川县、会昌县、寻乌县、崇仁县、安远县、全南县、遂川县、宜黄县、井冈山市、资溪县、余江区和浮梁县。
此外,5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6.2%,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8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柘林湖、洪门水库和新妙湖水质为良好;仙女湖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其余湖库水质均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6.3%,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5%;“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