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全球气温刷新最高纪录 ESG公募基金环保产品占比超40%
本报记者 吴婧 上海报道
气候危机已经成为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挑战之一。
2024年7月7日,上海市内环高架路近四平路出口方向路面翘起,导致该路段较为拥堵。《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了解到,路面起拱的主要原因是连日的持续高温。桥面钢筋混凝土铺装层受热膨胀,铺装层内的钢筋受热变形,内部应力集中释放,从而导致路面起拱,目前养护单位已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抢修处理。
7月8日,欧盟气候监测机构哥白尼气候变化服务局发布公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全球平均气温已连续12个月比工业化前(1850年至1900年)高出1.5摄氏度。
气温刷新最高纪录
根据《巴黎协定》提出的控温目标,到本世纪末,应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内而努力。
公报数据显示,今年6月,全球平均地表气温为16.66摄氏度,比2023年6月高0.14摄氏度,为有记录以来的最热6月。此外,全球单月平均气温已连续13个月创同期最高纪录。
事实上,随着对气候影响的认识提升,全球各国为实现《巴黎协定》的温控目标陆续承诺碳中和目标,金融部门在支持实体经济低碳转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ESG投资、绿色金融等话题热度不减。在全球范围内,在“双碳”目标和绿色金融政策的驱动下,中国责任投资整体规模增长。但在气候危机加剧与全球经济形势不稳定的双重挑战下,金融机构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应引起更多的重视与关注。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的《中国资产管理机构气候表现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评估期内,南方基金、博时基金、招商基金、大成基金、鹏华基金、银华基金及景顺长城基金等七家资管公司首次针对试点基金产品,披露了产品层面投资活动的碳排放信息。尽管面临目前底层数据相对缺乏的挑战,多家资管机构仍然建立起了计算投融资活动碳排放的能力和基础设施,也为资管行业投融资碳排放核算披露做出了案例示范。
事实上,资产管理行业在金融部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扮演独特角色,掌握着大量灵活的金融资本,并且在整个投资链条中处于关键位置,可以向各类企业和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公益组织呼吁提升气候投融资透明度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袁媛对记者表示:“中国资管机构在气候表现上虽有进步,但与国际标准对齐还有改进空间。建议政策制定者、监管机构、资产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加强合作,提升气候行动,推动金融行业支持中国实现碳中和。”
据了解,发行绿色投资相关产品是目前资管公司把握气候机遇的主要方式,近年来绿色投资产品数量规模稳步增长。袁媛透露,针对40支可持续主题公募基金产品的分析表明,目前资管行业对可持续、ESG等主题的投资产品信息披露重视程度不足,尚未就如何加强可持续主题基金产品信息透明度形成共识。
袁媛认为,短期来看,资管机构按照国际指引和框架进行环境气候信息披露仍然存在挑战。例如,上市公司ESG数据信息的获取难度较大,且缺乏可比性。此外,分类标准和方法的不完善或不一致也是一大问题。
“监管环境的差异导致资管机构在不同地区或辖区之间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程度参差不齐。”在袁媛看来,以部分香港分支机构和内地机构为例,由于监管现状的不同,香港分支机构披露的信息更为完整全面,而在内地较为模糊宽松的监管环境下,机构往往倾向于不进行主动披露。
《中国资产管理机构气候表现研究报告》认为,目前针对绿色经济活动的政策指引,例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及最新发布的《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并不完全适用于以股票资产为主的公募基金产品,这导致绿色股票类公募基金产品面临较高的“洗绿”风险。
然而,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严重的风险之一。金融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方面开始扮演重要角色,通过资金分配和政策影响力推动全球经济的低碳转型。ESG投资、责任投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等话题在全球范围内热度不减,中国各类金融机构也借“双碳”之势,继续扩大在这些领域中的发展和增长。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7月8日,公募基金市场上存续ESG产品共544只,ESG产品净值总规模达到5166.22亿元。其中,环境保护产品规模占比最大,约为40.94%。ESG债券市场上,我国已发行ESG债券达4045只,排除未披露发行总额的债券,存量规模达6.11万亿元。其中,绿色债券余额规模占比最大,约为62.09%。
值得一提的是,全球范围内各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各类政策法规防范金融机构,尤其是资产管理机构的“洗绿”风险。例如,欧盟委员会出台的《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强制要求资管机构披露投资业务过程中的可持续风险政策和负面影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加强投资顾问和投资公司ESG投资实践的信息披露的建议(提案)》和《关于投资公司名称规范的建议(提案)》对宣称ESG投资的资管机构和产品提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披露要求。
5月1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正式实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将科创50、上证180、深证100指数成分股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纳入强制披露范围。该指引强调了“双重实质性”,提出上市公司除披露气候变化相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内容外,还应当进一步披露气候适应性、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排措施、碳排放相关机遇等事项,并鼓励公司利用第三方机构对披露报告进行核查鉴证以保证质量。
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作为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重要文件,对气候投融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位地方政府招商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对记者坦言,在制定气候投融资政策时,数据不足、信息不透明往往是常态,如果企业能够详细披露ESG相关信息,将为政府提供大量准确的数据,更好地掌握企业在环保、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更深入地了解企业需求和市场变化,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气候投融资优惠政策,实现绿色发展。
(编辑:郝成 审核:吴可仲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