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支嘉奖「枪战头中弹」勇警考绩只得乙 原因曝:调新单位仅9天
▲警员林俞宏(右)遭通缉犯开枪仅差0.1公分险殒命,当时云林县警局林故廷前往医院慰问。(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云林警员林俞宏于去年10月12日自新北新店分局调任云林台西警分局桥头派出所,仅到职9天即于10月21日执行勤务中发生警匪驳火,头部中弹惊险捡回一命,日前传出其年终考绩列乙等,引发基层质疑。对此,云林县警察局今(8)日说明,除已陈报特殊功绩升职外,另将申请专案考绩,尽力确保同仁权益。
云林县警察局说明,林俞宏因调任台西警分局服务时间只有9天,虽已考评他对单位的贡献度,但疏漏枪战特殊功迹,评定过程确有不够周延之处,云林县警察局已主动协助林员循救济管道提起考绩复审,除已陈报的警政署待审之特殊功绩升职外,另将依考绩法申请专案考绩,将尽一切力量确保同仁权益。
云林县警察局表示,林俞宏于112年度工作表现计嘉奖93次,其中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服务期间计嘉奖85次,而所长以林员到任后时间较短,据以考评其对单位的贡献度,且疏漏考量枪战案事迹,过程显然有欠周详,云林县警察局日后将精进考绩评定制度,以确保员警权益并维护工作士气。
▲警员林俞宏调往台西警分局桥头派出所仅9天,就在警匪枪战中受伤。(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云林县警察局长李建民指出,年终考绩是应以员警全年度整体的表现来考核,不能仅以到任时间来评断,已要求该局各级主管综核名实、信赏必罚,力求准确客观之考核,不能让努力付出的员警受到委屈,局长李建民并强调,内政部长刘世芳、署长张荣兴及云林县长张丽善均对本案非常关心,已指示全力协助林员提出求济,务必确保同仁权益,同时也感谢第一线辛苦执勤的警察同仁。